近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嘉兴学院等6所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学生备案的函》(教港澳台办〔2021〕185号),我校获批港澳台本科生招生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可从2022年起,通过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招收港澳台学生,通过台湾“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
我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并于今年启动港澳台本科生招生资格申报工作。此次招生资格的获批有力地推动了我校本科生教育教学国际化平台的建设,对我校丰富招生类型,扩大生源范围,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有着重要意义,有助于全面提升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增强我校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我校向有特色、善创新的一流应用型综合性大学的发展目标迈进。